6月15日,学院院长曾鸿鹄教授及环境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教研室老师等一行5人与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郭建强、院长助理陈志明交流。双方就合作共建的“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人才小高地”从人才队伍建设、软硬环境建设、学术与技术创新、新增社会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希望双方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入推进,为促进我区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乃至整个环境学科研究的全方位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双方还围绕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人才交流培训、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型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06年12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桂编[2006]267号),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根据政府部门的安排,开展环保政策研究,制定有关行业环保标准或规定;并组织环保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社会经济、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针对广西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咨询服务,评估和论证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牵头整合有关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环保科技资源,针对广西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组织环保应用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开展环保工程的治理。
目前广西环科院拥有国家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乙级《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业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水土保持、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工程监理、环保设施营运、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循环经济、环境工程承包(设计、施工、调试)。
同时,广西环科院也是广西环保系统环保科技人员最为集中、人才知识结构涉及面最广的研究单位。全院科技人员的比例高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