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我单位职称审议推荐小组于2021年09月07日对申报职称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了审议。其中李海翔等18位同志满足本人所申报的职称评审条件,予以推荐。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审核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09月14日至09月19日,材料公示地点为12409。如对所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于2021年09月19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职称审议推荐小组或学院纪委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真实反映意见者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文件规定,匿名意见不予受理)。电话:0773-2536922。
附件:审议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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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