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生物提取物项目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作者:管理员
  2. 日期: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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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生物提取物项目开发
(2)项目性质:新建
(3)工程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
(4)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百里村。
(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6781.68m2。建设内容包括原料房、乙醇房和酸碱房、主厂房(内设2条生产线)、成品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以及公共绿地、停车位、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年加工提取罗汉果、葡萄籽、山竹果皮等1500t。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的大气、水体、生态和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对环境污染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汽车等)进出施工场地及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扬尘、少量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采取防尘、防噪声等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短暂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营运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锅炉废气、噪声等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施工区的旱厕处理后定期清运,不排放。
(2)扬尘和尾气:施工期主要采取围栏、挡板、遮挡和洒水、使用商业混凝土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3)固体废弃物: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不需设置弃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垃圾经收集后集中清运至垃圾场处置。施工废弃建材分类回收,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4)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及夜间时间尽量不施工,夜间如果必须进行施工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张贴告示,通知周围居民,在靠近居住区的施工场地边界上设置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施工时填挖平衡,尽可能减少土石方量,减少借土弃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做好排水设计,路面路基排水系统应自成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单位按规范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营运期
(1)废水:营运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后排入湘江。
(2)废气:锅炉尾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SO2—450mg/m3,烟尘—100mg/m3)后排放。
(3)噪声:通过对厂房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对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措施,影响范围主要在生产区内。生产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厂区不设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有限;产生原料残渣全部用作锅炉燃料;除尘系统产生的灰泥用于附近农田的肥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用作厂区绿化堆肥和附近林地用肥;废弃树脂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容器收集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有偿处理。
(5)施工期由于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通过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并趋于稳定。
(6)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处理设施可能因停电或设备故障等因素而停止运行,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只要加强管理,常检查维修,污染物事故排放的概率较小。
酒精储罐单独布置,与其他构筑物应有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易燃和易产生静电的场所。酒精储罐设置在厂房内,地板应做好防渗工作。加强酒精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并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酒精的存量和用量不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并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环境风险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项目通过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四、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水污染、噪声影响、大气污染及固废污染等,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运营期的噪声影响、固废等。建设单位应对各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以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是否支持本项目选址在本地建设;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索取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甘惠云
联系电话:0771-5551644
邮箱:691728426@qq.com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茗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华
联系电话:0773-6214115
联系地址:桂林市兴安县迎宾路
邮 箱:Guixiaojiang@aplanatintl.com







桂林茗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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