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桂林市临桂新区市民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作者:管理员
  2. 日期:201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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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新区市民公园建设项目(简称“市民公园”)
(2)建设地点:临桂新区西城大道与万福路交叉口的东北部,新中路西侧,山水大道南侧。
(3)项目建设单位:桂林临桂新区新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87783m2,其中北片区用地面积72905m2,南片区用地面积84797m2,3条规划道路用地面积30081m2。项目总建筑面积58836m2,其中地面建筑面积为1967m2,地下建筑面积为56869m2。
市民公园项目共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其中地上部分由一条市政道路分隔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为绿地休闲广场,南片区为生态公园。地下部分为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建于北片区地下。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土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上咖啡厅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夜景灯光及路灯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喷泉工程、景观水体及驳岸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及广播系统等其他配套工程。
地面建筑用来经营咖啡厅和茶室等小型餐饮休闲服务,地下商业主要经营普通零售商品,如服装店、特产店、烟酒店、日用小商品等,不存在大型商场及噪声、油烟扰民的娱乐、餐饮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对自然环境和当地人们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产生的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处遇雨将产生一些水体悬浮物污染。
本项目是生态公园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污染源是设备噪声、生活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汽车尾气等。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先进行地下管网铺设,待管网与市政管网接通后再进行其他施工。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部分可以循环使用,其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干管,最后进入桂林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桂林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太平河。
(2)扬尘和尾气
施工期主要采取围栏、挡板、遮挡和洒水、使用商业混凝土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营运期建设单位加强绿化,园内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卫生清扫、洒水,以减少扬尘;控制进入园内的车辆类型,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每小时通风换气不小于6次。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及夜间时间尽量不施工,夜间如果必须进行施工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张贴告示,通知周围居民,在靠近居住区的施工场地边界上设置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营运期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完善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及商业场所管理制度,限制园区进出车辆的行驶车速,进入园区停车场的机动车辆禁止鸣放喇叭,商业服务设施设备加强隔音设施的建设,禁止采用高音方式叫卖商品,对水泵、风机、排风扇、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在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放置在全封闭式专用房内,并配备减振装置,同时必须对各类风机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可回填部分用于场地回填,不外排。多余土方和分选出的装修泡沫及其它的一些有机物等,不宜用于地势回填的,经有关部门许可后,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园区内设置垃圾箱,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扫保洁等相关管理工作。将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垃圾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①施工时填挖平衡,尽可能减少土石方量,减少借土弃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做好排水设计,路面路基排水系统应自成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单位按规范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②加强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建设单位须通过加大绿化投入来弥补原来生态系统的破坏,通过增加人工植被来建立新的区域生态系统;通过引入乔木树种、灌木丛林增加生物量,弥补氧消耗,从而建立起新的城市生态群落。
(6)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①电缆埋地敷设,变配电室安装在地下室,防止电磁辐射影响附近居民。
②项目商铺经营其他有可能对环境和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的经营项目时,应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③地下商场适当种植室内生长植物,减少室内环境空气受污染。
④建设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区域的机械位置,将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受影响的周边居民,同时注意施工时间,禁止在住户休息时进行施工作业,本项目工程施工建设中须加强施工监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四、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水污染、噪声影响、大气污染及固废污染等,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运营期的噪声影响等。建设单位应对各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以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是否支持本项目选址在本地建设;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索取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覃建柏
联系电话:0773-5896340
E-mail:glutegjs@126.com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临桂新区新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玉连
联系电话:13557334993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县仕通路桂林临桂新区新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mail:516505418@qq.com


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201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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