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空军桂林长虹医院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作者:管理员
  2. 日期: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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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空军桂林长虹医院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空军桂林长虹医院
建设性质:搬迁改造
建设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76号。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空军桂林长虹医院位于桂林市凯风路3号,空军桂林长虹医院搬迁改造项目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76号(原空军桂林长虹疗养院旧址),凯风路东侧,占地面积6500 m2,总建筑面积8766m2,主要对原空军桂林长虹疗养院闲置楼房进行装修并安装设备,并建设污水处理站、食堂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共设置病床90张。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由于装修、开挖土方、运输材料等活动,汽车尾气和扬尘随处飘散对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作业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是医院员工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及污泥、设备噪声、交通车辆噪声、汽车尾气等,污染物若得不到妥善处理,易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污水
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沉淀回用,减少施工期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雨季施工时要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2)大气
施工期间定期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量,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3)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施工,因特殊需在夜间连续作业的,须报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对外张贴公告,主动与周围居民协调沟通;在使用的高噪声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减少施工机械的噪音;合理组织、调度及管理材料运输和施工工程车辆,减少对周围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随地乱扔;施工期间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应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必须外运的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5)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采取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等设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营运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污水
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医疗废水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③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校区加强绿化,杜绝裸露地表的存在,以减少地表径流中的泥沙含量。
(2)废气
①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处理装置净化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标准后 经专用管道升顶排放;
②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并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③院内限制车速,停车场周边种植绿树,减缓车辆尾气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门诊部人群噪声、设备噪声、车辆噪声等。医院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对车辆加强管理,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笛,加大院区绿化面积。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专人管理,交由桂林新安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处理要求,交由桂林新安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保投资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所需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五、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属鼓励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虽然给当地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远大于环境损失效益。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进一步信息,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李珍玲 联系电话:0773-5896340
E-mail :glutegjs@126.com 传真:0773-5896340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空军桂林长虹医院
联系人:卢振南 联系电话:13132633559
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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