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5年重点实验室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09日至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室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教九楼09222号房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41006;电话:0773—3693255;电子邮箱:liyanhong@glut.edu.cn;
特此公示!
关于2015年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的公示.doc
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5年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