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和精神,11月27日,我院在雁山校区萃华楼12407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姜子亮主持。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姜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为我们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他强调,学院党委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扎扎实实把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带头讲党课,同时要抓好挂钩支部的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为学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师生作出表率。各党支部要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学习,扎实开展支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努力营造“大学习”的良好氛围,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现场